在刑事案件中,当事人和家属往往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,既对法律程序感到陌生,又对案件走向充满担忧。一位办案严谨、思路清晰的刑事辩护律师,能够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,在程序框架内争取合法的权益。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,执业多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,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的办案风格,在当事人中形成了较好的口碑。
从法学教育到执业深耕
李本通律师,男,1978年3月生,汉族,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,2006年10月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证书。2009年,他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,2017年5月成立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。除律师执业外,他还担任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在合同纠纷、公司诉讼、劳动争议等领域同样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。
多年来,李本通律师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,涉及合同纠纷、房产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。其法律顾问单位涵盖政府及有关部门、学校、人民团体、国有大中小型企业、各类民营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,所完成的代书、咨询、见证、项目法律论证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。这种跨领域的实务积累,使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,能够更全面地把握案件背后的经济关系和事实脉络。
刑事辩护中的几个办案片段
刑事辩护的价值,往往体现在案件的关键节点上。李本通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,展现了他在罪名认定、证据审查和量刑争取方面的办案思路。
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,被告人朱某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,指控涉案财物总额五十五万余元。李本通律师担任辩护人后,围绕罪名定性展开辩护,主张案件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非诈骗罪,并结合朱某主动投案自首、自行退赃三十万元等情节,提出调低涉案金额、争取缓刑的辩护意见。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,结合自首、全额退赃等情节,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
另一起生产、销售假药案中,被告人张某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李本通律师在阅卷和会见中发现,证实张某主观明知假药的证据存在不足,据此提出辩护意见。诉讼期间,因证实张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,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,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。
还有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,被告人苏某被刑事拘留、逮捕。李本通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辩护,围绕罪名认定提出意见,最终案件变更罪名,苏某得到较轻判决。此外,在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,经辩护,部分数额认定不清,虚开数额明显下降,由虚开变为偷税处理。
这些案件的共同点在于,辩护工作并非停留在庭审阶段的言辞交锋,而是贯穿于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各个环节,通过对证据和定性的反复推敲,为当事人争取程序上和实体上的空间。
严谨作风背后的执业理念
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,很多时候是在卷宗和法条之间反复比对。李本通律师的办案风格,可以用“严谨”二字概括:接案后先梳理案件事实脉络,再对照罪名构成要件逐项分析证据是否充分,最后结合量刑情节制定辩护方案。这种按步骤推进的方式,虽然看起来不够“戏剧化”,却更符合刑事辩护的实际规律。
与此同时,他注重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沟通,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,帮助当事人对案件形成合理预期。对于家属而言,这种沟通本身也是一种安抚——知道律师在做什么、案件走到了哪一步,焦虑感便会有所缓解。
刑事案件的结局,受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,任何律师都无法承诺结果。但一位办案严谨、熟悉程序的辩护律师,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,这本身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切实维护。李本通律师及其所在的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,正是沿着这样的路径,在刑事辩护领域持续耕耘。